2014/03/22

Goodnight America

算算上回來到美國,已是六年多前的事了。

美國的巨大,讓我從未真正了解它。當我站在這片土地上,卻覺得心中的距離竟是如此遙遠。

旅程第二晚,住在加州的Milpitas。傍晚從旅館步行一段路來到附近的廣場。穿越了偌大的停車場,走進一家美式超市,打算買點吃的充當晚餐。在裡頭來來回回逛了幾圈,東西雖多,卻始終挑不出真正想要的。外頭路燈林立,但還不足以照亮空曠的停車場。出入的人意外地少,不過大概只有我是步行來的罷。


這趟出差沒有刻意調時差,睡眠斷斷續續的。凌晨醒著躺在床上,選了幾首Ryan Adams的歌來聽。在《Gold》那張專輯封面裡,Ryan以一種率性的姿勢站立在星條旗前,這不禁讓我想像起他正是美國之子的最佳寫照:才華洋溢,有過輝煌的時光,但也經歷過迷失暗淡的日子。從他的音樂裡,我們聽見鄉村和民謠的美國草根味,有時嗅得到奔放的搖滾氣息,也跟著他體會了孤獨和荒蕪。

如果說從Ryan這個被我認定為標準美國人的音樂裡,我得以揣摩到一絲生活在美國的感受,那麼他過去十一年來累積了十三張專輯的多產作品也正如美國的巨大一般,讓我無力喜歡上他的全部。最終,我總是選擇回到那些讓我有所感應的、那些最熟悉的片段,藉由它們去理解和記憶Ryan Adams令人最為讚賞的那一部份。相較於他龐大的作品集,這些片段,大概就是我和他之間所謂的緣份了。

《Gold》專輯尾聲剩下鋼琴的伴奏,Ryan略帶感嘆的口氣卻又肯定地唱著。

So goodnight Hollywood Blvd, goodnight
See ya soon
Goodnight Hollywood Blvd, goodnight
See you sometime 

彷彿在訴說著我和他音樂之間的緣份。卻也隱約透露出我和美國之間的緣份──跟美國說聲晚安,跟美國說再見;我沒有選擇留下來,但我們會再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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