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幾次試圖歸納過去這十個寒暑的林林總總,不過畢竟十年是段巨大的時光,猛回頭看去卻是無法在一時之間將這段歷程描繪出來。
週日早上醒來,躺在床上邊聽音樂邊想著事情,村上龍的小說「69」浮現在腦中,於是我起床將這本書拿出來翻了翻。「我發現,我們竟然能夠靠自己的力量,活得這樣快樂……」書皮上簡短的一句話,勾起了兩年前剛讀完這本小說時所感受到的活力,我的札記上這麼寫著:「閱畢村上龍的《69》,他的生活態度似乎又喚醒我某些人生觀。決定立即拆封披頭四的《Revolver》黑膠唱片來聽。」那是2006年的七月,至於Revolver黑膠唱片則是早在2003年在紐約買的,帶回台灣之後一直沒捨得將它拆開,直到讀完「69」的那天。
「69」描述的是一個叫矢崎劍介的叛逆青年的高中生活,背景在六零年代,村上龍筆調輕鬆詼諧,他形容這本書是在「未來可能不會再寫出如此愉快的小說了吧」的心情下完成的。我翻到書本後半,重讀了最後一個章節。劍介終究並沒能和珍淑女在一起,故事結束前時空跳到這群高中生都已成年,劍介讀著珍淑女寄來的一封信,信末留下了一段Paul Simon的歌詞,斗大的歌名襯著上午的陽光映入我的眼簾。
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
剎那之間這好像在為過去的十年做一個感性的註解。
其實比起矢崎劍介熱衷於搞校園封鎖或是嘉年華,現實生活中我平凡得稱不上一絲的瘋狂。只是在平凡之中,總冀望能替生活爭取些許的快樂與熱情。我繼續讀著村上龍所寫的後記。
不能夠快樂過日子是一種罪。到了今天,我仍然無法忘記在高中時代傷害過我的老師。
除了極少數的老師之外,他們都想要從我這裡奪走非常重要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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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對他們拳腳相向,到頭來有所損失的還是我。
個人以為,唯一的報復方法就是,活得比他們快樂。
其實工作不也是如此,不能夠快樂的工作或許也是一種罪,而能夠瘋狂地迷戀上自己的工作又何嘗不是一種幸福。
最近跟一些人聊到生活不應該過得太安逸的想法,我想這是我決定要去荷蘭工作最主要的原因吧,而用這個冒險來回應工作的第一個十年應該是再恰當不過了。把它變成一個快樂的挑戰,替自己補充些浪漫的憧憬。
這樣是不是可以支撐另一個十年的瘋狂?或者我們將瘋狂看待成對工作和生活的熱情。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這個註解有可能是對的,如果過去的十年稱得上任何的豐富,那麼肯定是熱情引領著這一切。
而這個七月將是第二個十年的開始,不同的只是這個十年要從另一個城市開始。但願它帶來衝擊、徬徨、追尋、還有領悟。畢竟正如書上所說,人生,何時可以這麼充滿矛盾與理想地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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